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7月3日讯(通讯员 凌金风)7月1日,永兴县网信办发现一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短视频广告,打着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(1921-2025)”的名义,并配有近似“党徽”“党旗”的标识,在互联网上推销房产。
经查,该视频发布者徐某兵,为博取流量,吸引眼球,通过AI技术设置党徽党旗背景,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,严重扰乱了互联网秩序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。永兴县网信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徐某兵进行了约谈,开展了批评教育,并责令删除有害内容,加强了法律法规学习。目前,违规视频已经删除。
相关法律知识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(一)项规定: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(一)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、国歌、国徽,军旗、军歌、军徽。
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第二十五条: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、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党旗、党徽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,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、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,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。
责编:李兰霞
一审:李兰霞
二审:曹向阳
三审:李凡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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